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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校园文明生”的通知

阅读次数:194 编辑:政教处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07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校园文明生”的通知  

 

各年级组、各班主任:  

 

本学期以来,由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正确领导,由于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德育工作稳步推进。为了更好贯彻学校办学理念,体现“育人为本,育德为先,志高气正,德才相彰”的办学特色,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校园文明生”的评选活动,旨在表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积极推进班集体建设和进一步优化班级管理,不断开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龙湖中学文明学生十个好》标准开展评比,班主任要认真宣传,强调活动意义,组织民主选举,禁止包办、私定。  

 

2、每班选出五名同学参加学校评选。校级评选将在班级评选的基础上,结合学生书面材料及该学生有无参加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在每个年级评出1520名校级文明生,在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班级上报但未能当选校级文明生的同学,均为班级文明生,由班级进行表扬。  

 

3、班级评选结束后,请班主任填写好花名册,并和学生的书面材料(每个学生的材料不得少于200字,一律用下发稿纸工整抄写)一起于 125 下午放学前交政教处。  

注:有重大违纪者一票否决。  

   

   

   

政教处  

2011.11.28